时间:2022-01-21 | 来源:高正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具体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生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见附件“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栏,若显示“是”,则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否则,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09:00-11: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和盛校区(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交1寸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办理面试通知书使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或省商务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按有关规定对所学专业进行第三方认定(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等。其中,报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需由所在党组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按防疫要求提供以下纸质证明:
(1)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件或查询截图打印件。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面试资格审查当天需持本人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48小时内健康码绿码截图打印件(彩色打印);
(4)请考生提前下载《四川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做好体温监测记录并签名。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商务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特别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前14天起做好体温监测。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请勿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次日内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全过程中,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当天不再参加此次面试资格审查,次日内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及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请自驾车考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将车辆有序停放。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防控部门、人事考试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028-61935135、61707456
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028-83228262
监督电话:
四川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028-83221124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028-61935385
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028-83227570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四川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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