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4 | 来源:高正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告及面试期间有关事项温馨提示》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资格审查。2月18日12:00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2月18日18:00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二)资格审查要求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2 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分别到所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其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实行结构化面试岗位的考生凭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七楼701室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如确因疫情因素(如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其他事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手续不清楚的,请在资格审查前主动与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资格审查单位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过期不再递补。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联系,按规定时间自行到资格审查单位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三、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市青少年发展中心):8200070
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2337002、2339006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25009、2339006
市图书馆:8226648、8201675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2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2168672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5103898
市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8223376、8227039
市综合应急指挥联络中心:3555139
市大学城科创城服务中心:2023640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32817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3520197、232962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灾害防治事务中心、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宜宾三江新区规划事务中心、翠屏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基层所、南溪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溪规划事务中心、南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叙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基层所:2323161
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南溪生态环境监测站:2328870
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保护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4618516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8203972
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8226358
市社会福利院:7897239
市康复医院:2103001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8213830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215203
市中心血站:2163150
市中医医院:7865004
市市级机关幼儿园:8231753、8224213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8224213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8224213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考点,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考生行程以该行程卡显示为准)、“面试前48小时内”由四川省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面试通知单、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
(四)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的,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须在四川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五)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面试室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ksbm.yibin.gov.cn/)“最新公告”专栏、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公招”专栏以及宜宾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1-5103735、8247722、8247733。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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