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7 | 来源:高正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决定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具体遴选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两江新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可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截至2022年6月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9级以上,均含专技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网址:http://ljzp.mxjyxx.com)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 http://ljzp.mxjyxx.com/sm.htm)。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22年6月26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上传与岗位遴选条件相匹配的佐证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及文件、获奖证书及文件、奖学金证书及文件、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初审报考资格。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6月27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6月29日18:00起至7月2日8:0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教学片段展示)+综合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等),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笔试试题区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笔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初定为7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报名系统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本次不设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纳入考察环节。
面试人选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
(三)面试
1.面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即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即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15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和岗位统筹考虑进行分组。其中,若同一遴选岗位人数过多,视参考人数、遴选名额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组,并进行分组录取,具体分组方式以现场实施为准。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或公告。
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教学片段展示)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依次选择录取学校,即同一遴选岗位不分学校拉通竞争。其中,同一遴选岗位进行分组的,按分组后的现场遴选岗位数进行分组录取。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任教教龄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向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拟聘公示所需材料,经复核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遴选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不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本次遴选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岗位联系人。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8708591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63022480(两江新区教育局),67308469(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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