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9 | 来源:高正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博士学位要求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之一。
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者优先。
主要学生干部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及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校院(系)两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5.原则上要求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9月23日—10月14日)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招聘系统:http://zp.xatu.edu.cn,注册个人账号后在系统中进行应聘报名,报名通道于2022年9月23日开放。
(二)资格初审(2022年10月15日-10月16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学校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三)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中共党员及入党时间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非必须);
5.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非必须)。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
(四)选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
面试: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根据通知时间,统一前往学校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体检、考察或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时间待定)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录用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后续入职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个人参加选聘考核程序的,视为放弃此次应聘。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选聘考核无法按计划进行,在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变更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73093
联 系 人:胡老师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人事处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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