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2 | 来源:高正
经研究,定于11月5日上午举行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原定9月17日举行,因疫情9月10日发布延期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29日8:00至11月5日9: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点均设在本市。具体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11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查询本人成绩。
2.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五、笔试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须提前注册“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双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2.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点:(1)陕西一码通显示为“黄码”“红码”人员。(2)近14天内境外来宝返宝人员。(3)近7天内中高风险区以及西藏、新疆、宁夏、山西、内蒙、青海、甘肃、河南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4)按照最新管控政策需要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的人员,以及应落实抵宝“落地检”+三天两检但未落实者。(5)开考前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风险者。(6)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推送的需要协助管控的重点人员。
3.进入考点:考生持考前在宝三天三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完成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可以持解除隔离证明或在宝三天三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
4.考生考试当天应于考前2小时到达考点,扫“双码”、测温(现场测温不高于37.3℃)后,在考点内现场核酸采样(为提高采样速度,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请务必提前关注“健康宝鸡公众服务” 微信公众号,注册个人信息)后进入考场。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头痛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派驻考点防疫人员研判后,安排至专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6.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考务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7.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1),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未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宝鸡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信息。
其他招聘工作有关要求以《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2: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附件3:2022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x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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