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招
标题:成都市成华区2022“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赴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98人

时间:2022-11-18 | 来源:高正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拟赴华东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98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29所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9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国家 “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

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2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及之后);

(3)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过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时间

主会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一教H10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9:00至17:00。

分会场:海宝龙艺悦酒店(上海市闵行区尚义路39弄1号);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9:00至17:00;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盖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和个人自荐材料;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自荐材料,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面谈及资格初审,并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向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送《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供招聘单位参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甲医院完成体检,将未经拆封的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学校。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经考生签字、毕业高校盖章后交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盖章报成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再由单位邮寄给考生;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则须与单位签订单位《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2.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协议自行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成华区教育局对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

5.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其中:报名、面谈、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环节的防疫措施,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考生可登录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index.html)及时了解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

根据防疫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其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二)本次招聘后若有空缺岗位,将另行组织招聘,招聘公告将通过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及“成华教育”“成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监督电话:028—83515235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028—84375065                     

附件:

1.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8日

原文来源:成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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